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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  称: 嘉毅
建立日期: 2010-01-20
个人自述: 韩嘉毅律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 秘书长
北京市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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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全国律协对刑诉法草案的
完整版《刑诉法》修改建议稿
韩嘉毅律师对《刑诉法草案》的三
复核期间“烧猪头”验证被告口供
从三个方面预测北海律师案的结果
持续关注北海律师案——畅谈“刑
律师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被告人规
全国律协刑委会参与“律师在刑事
律师执业技巧的培训是律师最需要
谈谈法官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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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收藏了。
借助现代陪审团制度实现控辩平衡
很好
司法到底怎么了,有罪?亦或无罪
大律师们完全可以将自己的经验汇
本文对律师执业技巧略有汇总,欢
感触相当深刻,即使黑暗浪潮汹涌
你的论坛发到网上共享啊??
其实是司法独立的问题!
欢迎访问北京律师丁凯工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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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版-全国律协对刑诉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2011-09-29 17:16:42)阅读次数:203

注:下文中在黑框中的文字是删除部分,黑体字部分是增加内容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修正案(草案)

修改意见稿

 

 

 

一、修正后第一条(草案未涉及条款)---刑事诉讼目的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保障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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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刑诉法》修改建议稿 (2011-09-28 11:00:35)阅读次数:10

注:下文中在黑框中的文字是删除部分,黑体字部分是增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修正案(草案)

修改意见稿

 

一、修正后第一条(草案未涉及条款)---刑事诉讼目的

“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保障人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的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在刑事诉讼中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修改理由“为了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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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嘉毅律师对《刑诉法草案》的三十六条修改意见 (2011-09-04 19:19:15)阅读次数:36

敬启者:

刑诉法的修改直接关系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人权保护、刑事诉讼程序发展方向、刑事辩护率、社会和谐稳定等一系列关乎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其所要涉及的领域和知识太广、太深,既需要横向考虑和平衡的当下各方利益的因素,也需要用发展的眼光纵向思考,为进一步的法治建设做好充分的准备,完成其法治发展史上过渡者的使命。因此,对于如何修改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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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期间“烧猪头”验证被告口供虚假 (2011-08-11 19:12:16)阅读次数:23

    这是我办理的一起死刑复核案件。今年三月,一位律师朋友几次来电告诉我此案有重大疑点,被告人可能不是真凶,推荐我代理此案,我接受了委托。通过我的一系列工作,我今天依然坚信案件存在重大疑点,如此下判可能让真凶逍遥法外。到今天为止,我没有得到任何来自司法机关的正式通知,但是当事人家属却告诉我:可能我的意见没有得到认可。
    说实话,我不愿意代理可能涉及死刑的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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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方面预测北海律师案的结果 (2011-07-08 16:01:00)阅读次数:38

     北海法院审理一起杀人案的四个被告人所聘请的四个律师同时被抓,这是李庄案之后又一次震动业界的“法律事故”。与我接触的同行及媒体记者都在与我探讨还将发生的“法律故事”以及最终的结局会怎样,谁能说得准呢?不过这一问题始终挥之不去地缠绕着我,想来想去不妨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从三个方面来预测案件的结果是否公正:聘请律师问题、公开审判问题、以及证人出庭问题。
     这一系列案件中,是不是所有被告人都聘请了律师并且确实发挥了辩护作用,而不是被请了律师或声称不请律师;所有案件都确实贯彻公开审判原则,而不是以条件有限或其他理由来限制相关利益群体、媒体旁听审判;所有证人能否出庭接受质证,而不是以不愿意出庭作证为借口不出庭,或是出庭证人训练有素异口同声,以记不清、听不懂、以原来庭前笔录为准来回避实质的质证。
    如果想准确预测北海系列案件的公正与否,我们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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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注北海律师案——畅谈“刑法第306条之痛” (2011-07-06 18:34:00)阅读次数:29

    近期,广西北海4律师伪证案再次成为媒体报道热点,《法治周末》记者邀请在京学者及律师就此话题进行探讨,就各自关心的焦点话题进行畅谈。


刑法第306条之痛
《法治周末》记者 陈霄 朱雨晨

  广西北海4律师伪证案最新进展,杨在新律师已被北海市警方逮捕,其他3名律师取保候审。

  7月4日,援助律师团成员张凯在微博上发出真诚邀请,呼吁取保出来的3名律师能够站出来讲话。

  3名证人、4名律师,因同一起“伪证案”被采取强制措施,抓的抓,关的关,广西这起空前的4律师伪证案让刑法第306条&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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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被告人规则之立法建议 (2011-06-30 15:43:00)阅读次数:67

博主按语:
    刑辩律师在看守所会见自己的当事人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规则?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题目。说它本不是应该研究的问题,那是因为无论从国际公约、还是从各国司法情况来看,都在遵循秘密的原则,即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谈话是受法律保护的秘密。不应被第三人知道、不允许其他人知道,所以双方的交流无需任何规则进行规范;说它是应该研究的问题,是因为我们的司法活动还有监听行为、还有允许其他人在场监督会见的规定,没有执行“看得到、听不到”的底线原则。所以刑辩律师的会见变成了“非秘密”的,所以刑辩律师才会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诸多棘手的问题,于是我们不得不研究和建议《律师会见规范》。
    这虽然只是一份建议稿,但是这份建议稿表达了刑辩律师对修改诉讼法中关于会见问题的全部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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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刑委会参与“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调研活动 (2011-05-16 16:22:00)阅读次数:100

     中国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究竟怎样?这既是很好一个回答的问题,也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说它是一个很好回答的问题,是因为面对这一问题,几乎所有的从事过刑事辩护的律师都会迅速地给出一个简单明确的答案;说它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是因为它确实是一个需要认真调研之后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
     九七年刑诉法第一次修改以来,中国的律师在刑事诉讼的领域里默默地艰苦耕耘着,这一两年来,更是体会了悲喜交加、五味俱全的滋味。就在这样的特殊时期,又赶上了刑事诉讼法修改迫在眉睫,所以任何有关的话题就会变得异常敏感。
     所谓调研就是调查研究,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永恒的真理。调研“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且此次调研是全国政协发起、组织,无疑调研结果可能会对下一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产生一定的影响。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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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技巧的培训是律师最需要的培训 (2011-03-17 15:54:00)阅读次数:362

     2010年4月,人大成立了律师学院。本人有幸受聘为客座教授,为首期培训班的学员授课。在与各位学员的互动交流中,我深切感受到刑辩律师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重要,而且紧迫。在《方圆律政》杂志约稿之际,我也就培训过程中的感悟记录下来,是为抛砖引玉,望大家共同关注刑辩事业的发展。(以下文章摘自发表于2011年1月《方圆杂志》)
 
 律师教授该教、授律师什么?
韩嘉毅/文
 
    2010年4月,人民大学正式成立律师学院。人民大学本身就是一所国内的知名高等学府,依托法学院成立了律师学院,这一举措不仅是在律师界、甚至在全社会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本人有幸受聘律师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并且为首期刑事辩护培训班授课,感触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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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法官回避制度 (2011-03-14 18:17:00)阅读次数:203

     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法制日报的记者马上约我进行采访,让我谈谈对此事的看法。我觉得应该有三个问题可以谈谈,这三个问题可以概括为三个词:意义、理解、执行。
     该规定的意义就在于有助于“三公”的实现,即公平、公正、公信。其中的公平是指对于律师行业来说的。律师行业里存在着不正当竞争,其中最让律师们难以接受和愤怒的就是利用这种亲属关系开展竞争的情况。有了这种亲属关系,一些律师变得更容易收案了,并且他们的收费更高(好像除了正常的律师收费之外,还要额外加上一笔谁都知道原因,但是谁也不愿意说出口的费用),这就不公平了!律师们最讲公平、最希望公平、最想要公平,但是对于存在于自身队伍内部的不公平,显然没有办法!该文件的出台或许能够为律师们解决一些问题;公正是对法院裁判而言的。有了特殊的关系,难免裁判的程序不公、裁判的结果不公。法律条文是死的,但是法律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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